數字轉型、客戶旅程和客戶生命周期管理(CLM)解決方案提供商Fenergo發布了年中全球金融機構的罰款數據。數據顯示,到2020年7月底,針對不遵守反洗錢(AML)、了解您的客戶(KYC)和制裁條例的罰款總額達56億美元。
中國大陸、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臺灣、印度和巴基斯坦等亞太區各地的監管機構對金融機構處以了近40億美元的罰款。罰款金額有所增加的國家和地區包括巴基斯坦(較2019年年中增加845%)、香港(增加223%)和臺灣(增加116%)。這些國家和地區之所以罰款有所增加,是因為最近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批評以及共同評估報告中強調的問題。巴基斯坦因在反洗錢/反恐怖融資(CTF)中表現出的戰略缺陷受到了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更大力度的審查。
2020年,馬來西亞的監管機構發起了迄今為止最高金額的罰款。監管機構與美國一家大型銀行達成和解,其中包括25億美元罰款和14億美元資產保底投資收益。這家銀行因在馬來西亞政府基金數十億美元盜竊事件中發揮的作用(也就是人們知道的一馬公司丑聞)被處以了罰款。
三家瑞典銀行因在波羅的海國家缺乏足夠的反洗錢管控而被罰款5.36億美元。美國當局,包括司法部、聯邦儲備委員會(Federal Reserve)和紐約金融服務部(NYDFS) 因涉及國際足球聯合會(FIFA)的逃稅和洗錢活動,對一家以色列銀行處以了9億多美元的罰款。此外,紐約金融服務部因與已故金融家杰弗里-愛潑斯坦(Jeffrey Epstein)的關系向一家知名德國銀行罰款1.5億美元。
(美通社,2020年9月8日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