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年4月28日 /美通社/ -- 近年來,經濟糾紛與法律訴訟案件逐年攀升。最高人民法院公開數據顯示,2025年全國保全執行案件達 583.7 萬件,住建工程領域更是經濟糾紛和法律訴訟重災區,匯友相互會員企業因經濟糾紛頻繁出現銀行賬戶、不動產及在建工程被查封凍結的情況,并引發資金鏈緊張、項目停滯、經營停擺等一系列問題,如何能快速破解司法查封困境成為企業持續穩定經營的迫切需要。
在各類司法保全應對方案中,解除財產保全保證保險精準直擊企業痛點,不僅成本低、投保手續簡便,而且法院認可度高,成為企業化解查封困局的最優解。
解除財產保全保證保險通常簡稱為"解封保險",由于市場和行業慣例也被稱為"解封保函",一般由被保全人(被告、被申請人)作為投保人進行投保,為解除財產保全提供擔保保證,保障的是解除財產保全后,若法院強制執行時發現無可供執行財產,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給相關權利人造成的損失,是司法實踐中高效便捷、合法合規的解封擔保方式。
在保險監管方面,2011年發布的《中國保監會關于規范保險機構對外擔保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11〕5號)中規定,保險公司不得進行對外擔保,但不包括訴訟中的擔保,為訴訟場景下的相關保險業務提供了政策支持;而最高院方面,2016年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6〕22號)第二十二條規定,財產糾紛案件,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擔保請求解除保全,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準許。此外,最高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明確,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以獨立保函形式為財產保全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準許。
由此可見,保險公司經營解除財產保全保證保險并根據法院要求出具保險憑證,符合法律規定,符合監管要求,是行之有效的實踐方式。
匯友相互精準響應會員企業需求,于2024年3月向監管部門報備了解除財產保全保證保險,為會員企業提供解封保險服務,有效解決會員企業無力繳納高額解封保證金的痛點,避免資產查封導致經營停擺,擺脫訴訟周期長,長期無法使用資產的困境。同時,匯友相互解除財產保全保證保險在投保流程上簡便高效,投保人僅需準備基礎資料即可辦理,告別傳統擔保模式資料繁雜、材料冗余的弊端。
匯友相互"解封保險"的有效性在司法實踐中獲得廣泛認可。截至2025年12月,全國法院認可匯友相互法律險保函(包括訴責險、繼續執行、解除財產保全)的數量達到3000多家,已累計為全國10萬余名會員提供法律保險服務,提供保障金額超2000億元,成為全國司法保全擔保領域的重要服務力量。
司法為民無止境。隨著公眾對法律保險需求的日益增長,匯友相互將繼續承擔社會責任,堅守合規經營底線,依托AI審核等科技優勢,持續優化"解封保險"產品與服務,進一步擴大全國法院認可覆蓋面。為構建高效、便民、公正的司法服務體系,推動商業信用體系持續完善貢獻更多匯友相互的力量。